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何区别

2023-06-10 19:37:55 来源:问法网
一、

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何区别

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以下区别:

1.对象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合同对象特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针对的对象更广泛;

2.主体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一般为租赁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


【资料图】

3.期限不同,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土地流转合同受合同期限限制。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找法网提醒您,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5.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三、

签土地流转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增值税上缴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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