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折抵刑期是怎么折抵的

2023-05-13 18:12:46 来源:问法网

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判刑之前现行被羁押的话,那么根据日后判刑的类型,可以进行刑期的折抵。今天,找法网小编就来具体说一说拘役折抵刑期是怎样折抵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拘役折抵刑期是怎么折抵的


【资料图】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

二、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拘役与有期徒刑的不同

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②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③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④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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