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所需资料有哪些

2023-07-10 19:18:20 来源:法问网


(相关资料图)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资料有哪些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医疗损害的鉴定资料的话,主要是包括了患者的病程记录,以及患者的一些会诊意见等,平时所涉及到的一些材料,大家都应当保留下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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