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威胁下班后被打是否算工伤

2023-07-07 16:20:22 来源:问法

一、上班受威胁下班后被打是否算工伤

上班受威胁下班后被打算不算工伤,应当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来判断。工作时间受威胁,被打存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能性。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职责被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三)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被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其他情形被打,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关资料图)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上班期间受伤公司不管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上班期间受伤公司不管,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经认定属于工伤,造成伤残的,可以在治疗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

3.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工伤打官司要准备哪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

3.工伤认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停工留薪鉴定书;

6.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7.银行的工资明细清单;

8.同意安装假肢鉴定书,需要安装假肢;

9.若购有社保,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核报表。

三、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规定是什么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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